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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福建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征集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CrDWNQBG6SyEWvrKYBhaSA  |  發布時間:2022年08月22日

福建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和專業化水平,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助力實現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優質中小企業是指在產品、技術、管理、模式等方麵創新能力強、專注細分市場、成長性好的中小企業,由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三個層次組成。創新型中小企業具有較高專業化水平、較強創新能力和發展潛力,是優質中小企業的基礎力量;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實現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發展,創新能力強、質量效益好,是優質中小企業的中堅力量;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位於產業基礎核心領域、產業鏈關鍵環節,創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術、細分市場占有率高、質量效益好,是優質中小企業的核心力量。

       第三條 參評優質中小企業應在福建省內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正常開展經營活動,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於國家禁止、限製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汙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第四條 福建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堅持完整、準確、全麵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專精特新發展方向,堅持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相結合,堅持分層分類分級指導,堅持“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堅持分層分類分級指導和精準服務。

第五條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以下簡稱“省工信廳”)負責本省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監督檢查,推動出台相關支持政策,負責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推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和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設區市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申報、審核推薦、培育服務等具體實施工作。其他機構不得開展與評價、認定、授牌等有關的活動。

第二章  評價和認定

       第六條  福建省優質中小企業評價和認定工作堅持政策引領、企業自願、培育促進、公開透明的原則,按照“誰推薦、誰把關,誰審核、誰管理”方式統籌開展、有序推進。

       第七條  省工信廳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附件1)、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附件2)、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附件3),組織開展優質中小企業評價、認ren定ding和he推tui薦jian工gong作zuo,並bing結jie合he我wo省sheng產chan業ye狀zhuang況kuang和he中zhong小xiao企qi業ye發fa展zhan實shi際ji,設she定ding專zhuan精jing特te新xin中zhong小xiao企qi業ye認ren定ding地di方fang特te色se指zhi標biao,作zuo為wei專zhuan精jing特te新xin中zhong小xiao企qi業ye認ren定ding評ping價jia指zhi標biao的de組zu成cheng部bu分fen。         第八條  優質中小企業的評價和認定工作采取公開征集、自願申報、線上填報、線上審核、實地抽查的方式。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簡稱培育平台)weiyouzhizhongxiaoqiyepingjiarendingdeshenbaoheshenhepingtai,fuhetiaojiandezhongxiaoqiye,kedenglupeiyupingtaitianbaoxiangguanqiyexinxijixiangyingcailiao。peiyupingtaiyougongyehexinxihuabufuzejianshe,difanggejizhongxiaoqiyezhuguanbumenfenbieyongyouguanlizhanghaohexiangyingquanxian。dijiutiao  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為敞口申報,全年開放,月度評價,每月首日0:00-末日24:00為wei一yi個ge申shen報bao周zhou期qi。由you設she區qu市shi級ji中zhong小xiao企qi業ye主zhu管guan部bu門men負fu責ze組zu織zhi,企qi業ye按an工gong商shang注zhu冊ce屬shu地di原yuan則ze自zi願yuan登deng錄lu培pei育yu平ping台tai參can與yu自zi評ping。設she區qu市shi級ji中zhong小xiao企qi業ye主zhu管guan部bu門men對dui照zhao評ping價jia標biao準zhun和he本ben實shi施shi細xi則ze第di三san條tiao規gui定ding的de申shen報bao限xian製zhi情qing形xing,對dui企qi業ye自zi評ping信xin息xi和he相xiang關guan佐zuo證zheng材cai料liao進jin行xing審shen核he、實地抽查,對符合評價標準的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內轄區企業的申訴信息進行答疑,並將公示無異議的企業信息於次月15日前報省工信廳,由省工信廳公告為創新型中小企業。第十條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為敞口申報,全年開放,原則上季度認定,每季度首日0:00-末日24:00為wei一yi個ge申shen報bao周zhou期qi。由you設she區qu市shi級ji中zhong小xiao企qi業ye主zhu管guan部bu門men負fu責ze組zu織zhi,經jing公gong告gao的de創chuang新xin型xing中zhong小xiao企qi業ye按an工gong商shang注zhu冊ce屬shu地di原yuan則ze自zi願yuan登deng錄lu培pei育yu平ping台tai提ti出chu申shen請qing。設she區qu市shi級ji中zhong小xiao企qi業ye主zhu管guan部bu門men對dui照zhao認ren定ding標biao準zhun和he本ben實shi施shi細xi則ze第di三san條tiao規gui定ding的de申shen報bao限xian製zhi情qing形xing,對dui企qi業ye申shen請qing材cai料liao和he相xiang關guan佐zuo證zheng材cai料liao進jin行xing形xing式shi審shen查zha、實地抽查,在次季度首月的十個工作日內,將推薦企業名單報省工信廳。省工信廳可采取專家評審、專項審計、實地抽查等方式,對申報企業進行審核並對擬認定的企業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省工信廳組織相關設區市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進行核查,經核實異議成立的,取消當事企業認定資格;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省工信廳公布認定名單、頒發牌匾,並按有關文件規定享受財政資金獎勵。第十一條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qi業ye認ren定ding,原yuan則ze上shang每mei年nian第di二er季ji度du組zu織zhi開kai展zhan,由you省sheng工gong信xin廳ting負fu責ze組zu織zhi,經jing認ren定ding的de專zhuan精jing特te新xin中zhong小xiao企qi業ye自zi願yuan登deng錄lu培pei育yu平ping台tai提ti出chu申shen請qing。設she區qu市shi級ji中zhong小xiao企qi業ye主zhu管guan部bu門men對dui照zhao認ren定ding標biao準zhun和he本ben實shi施shi細xi則ze第di三san條tiao規gui定ding的de申shen報bao限xian製zhi情qing形xing,對dui企qi業ye申shen請qing材cai料liao和he相xiang關guan佐zuo證zheng材cai料liao進jin行xing形xing式審查、實(shi)地(di)抽(chou)查(zha),提(ti)出(chu)推(tui)薦(jian)名(ming)單(dan)報(bao)省(sheng)工(gong)信(xin)廳(ting)。省(sheng)工(gong)信(xin)廳(ting)對(dui)申(shen)請(qing)材(cai)料(liao)進(jin)行(xing)審(shen)核(he),向(xiang)工(gong)業(ye)和(he)信(xin)息(xi)化(hua)部(bu)報(bao)送(song)推(tui)薦(jian)名(ming)單(dan),工(gong)業(ye)和(he)信(xin)息(xi)化(hua)部(bu)組(zu)織(zhi)對(dui)被(bei)推(tui)薦(jian)企(qi)業(ye)進(jin)行(xing)審(shen)核(he)、抽查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第三章 動態管理

       第十二條 經公告的創新型中小企業有效期為三年,每次到期前一個月內由企業重新登錄培育平台進行自評,經設區市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含實地抽查)通過後,報省工信廳公告有效期延長三年。經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效期為三年,每次到期後由認定部門組織複核(含實地抽查),複核通過的,有效期延長三年。

        第十三條 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應在每年4月30日前通過培育平台更新企業信息,並對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取消複核資格。

       第十四條 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如發生更名、合並、重組、跨省遷移、設立境外分支機構等與評價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應在發生變化後的3個ge月yue內nei登deng錄lu培pei育yu平ping台tai,填tian寫xie重zhong大da變bian化hua情qing況kuang報bao告gao表biao。經jing省sheng工gong信xin廳ting審shen核he,繼ji續xu符fu合he創chuang新xin型xing中zhong小xiao企qi業ye和he專zhuan精jing特te新xin中zhong小xiao企qi業ye評ping價jia和he認ren定ding標biao準zhun的de,其qi稱cheng號hao及ji有you效xiao期qi不bu變;不符合評價和認定標準的,核實後取消公告或認定。不再符合認定標準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由省工信廳核實後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取消認定。對於未在3個月內報告重大變化情況的,取消複核資格,或直接取消公告或認定。

       第十五條 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如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汙染等事故,或嚴重失信、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被發現存在數據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公告或認定,且至少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第十六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可針對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相關信息真實性、準確性等方麵存在的問題,分別向設區市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省工信廳、工業和信息化部實名舉報,並提供佐證材料和聯係方式。對受理的舉報內容,設區市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省sheng工gong信xin廳ting應ying及ji時shi向xiang被bei舉ju報bao企qi業ye核he實shi,被bei舉ju報bao企qi業ye未wei按an要yao求qiu回hui複fu或huo經jing核he實shi確que認ren該gai企qi業ye存cun在zai弄nong虛xu作zuo假jia行xing為wei的de,視shi情qing節jie輕qing重zhong要yao求qiu企qi業ye進jin行xing整zheng改gai,或huo由you省sheng工gong信xin廳ting直zhi接jie取qu消xiao公gong告gao或huo認ren定ding。

第四章 培育扶持

       第十七條 充分發揮福建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協調機製作用,加強部門協同、上(shang)下(xia)聯(lian)動(dong),提(ti)高(gao)政(zheng)策(ce)精(jing)準(zhun)性(xing)和(he)有(you)效(xiao)性(xing),持(chi)續(xu)優(you)化(hua)中(zhong)小(xiao)企(qi)業(ye)發(fa)展(zhan)環(huan)境(jing),加(jia)大(da)優(you)質(zhi)中(zhong)小(xiao)企(qi)業(ye)支(zhi)持(chi)培(pei)育(yu)力(li)度(du),構(gou)建(jian)優(you)質(zhi)中(zhong)小(xiao)企(qi)業(ye)梯(ti)度(du)培(pei)育(yu)體(ti)係(xi),增(zeng)強(qiang)企(qi)業(ye)獲(huo)得(de)感(gan)。

       第十八條  著力構建政府公共服務、市場化服務、公益性 服務協同促進的服務體係,通過搭建創新成果對接、產融對接、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創新創業大賽、供需對接、管理培訓等平台,彙聚服務資源,創新服務方式,為中小企業提供全周期、全方位、多層次的服務。組織推薦優質中小企業參加中博會APEC中小企業技展會等專業展會,開拓國內外市場。

       第十九條 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各類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在評價、認定和服務過程中應注重對企業商業秘密的保護,在宣傳報道、考察交流前,應征得企業同意。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實施細則由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實施細則發布之日前已被認定為福建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繼續有效。原有效期(最長不超過3年)到期後自動失效,複核時按本實施細則執行。

 

附件:

1.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

2.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3.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

4.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

 

附件1

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

     一、公告條件

  評價得分達到60分以上(其中創新能力指標得分不低於20分、成長性指標及專業化指標得分均不低於15分),或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一)近三年內獲得過國家級、省級科技獎勵。

  (二)獲得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級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知識產權示範企業等榮譽(均為有效期內)。

  (三)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

  (四)近三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500萬元以上。

二、評價指標

包括創新能力、成長性、專業化三類六個指標,評價結果依分值計算,滿分為100分。

(一)創新能力指標(滿分40分)

  1.與企業主導產品相關的有效知識產權數量(滿分20分)

  A. Ⅰ類高價值知識產權1項以上(20分)

  B. 自主研發的Ⅰ類知識產權1項以上(15分)

  C. Ⅰ類知識產權1項以上(10分)

  D. Ⅱ類知識產權1項以上(5分)

  E. 無(0分)

  2.上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滿分20分)

  A. 5%以上(20分)

  B. 3%-5%(15分)

  C. 2%-3%(10分)

  D. 1%-2%(5分)

  E. 1%以下(0分)

  (二)成長性指標(滿分30分) 

  3.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滿分20分)

  A. 15%以上(20分)

  B. 10%-15%(15分)

  C. 5%-10%(10分)

  D. 0%-5%(5分)

  E. 0%以下(0分)

  4.上年度資產負債率(滿分10分)

  A. 55%以下(10分)

  B. 55%-75%(5分)

  D. 75%以上(0分)

  (三)專業化指標(滿分30分)

  5.主導產品所屬領域情況(滿分10分)

  A.屬於《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10分)

  B.屬於其他領域(5分)

  6.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滿分20分)

  A. 70%以上(20分)

  B. 60%-70%(15分)

  C. 55%-60%(10分)

  D. 50%-55%(5分)

  E. 50%以下(0分)

 

附件2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一、認定條件

同時滿足以下四項條件即視為滿足認定條件:

(一)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發費用總額不低於100萬元,且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不低於3%。

(三)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000萬元以上,或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000萬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達到2000萬元以上。

(四)評價得分達到60分以上或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近三年獲得過省級科技獎勵,並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三;或獲得國家級科技獎勵,並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五。

2.近兩年研發費用總額均值在1000萬元以上。

3.近兩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6000萬元以上。

4.近三年進入“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500強企業組名單。

二、評價指標

包括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和創新能力四類十三個指標,評價結果依分值計算,滿分為100分。

(一)專業化指標(滿分25分)

1.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滿分5分)

  A. 80%以上(5分)

  B. 70%-80%(3分)

  C. 60%-70%(1分)

  D. 60%以下(0分)

2.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滿分10分)

  A. 10%以上(10分)

  B. 8%-10%(8分)

  C. 6%-8%(6分)

  D. 4%-6%(4分)

  E. 0%-4%(2分)

  F. 0%以下(0分)

3.從事特定細分市場年限(滿分5分)

  每滿2年得1分,最高不超過5分。

4.主導產品所屬領域情況(滿分5分)

  A. 在產業鏈供應鏈關鍵環節及關鍵領域“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取得實際成效(5分)

  B. 屬於工業“六基”領域、中華老字 號名錄或企業主導產品服務關鍵產業鏈重點龍頭企業(3分)

  C. 不屬於以上情況(0分)

(二)精細化指標(滿分25分)

5.數字化水平(滿分5分)

  A. 三級以上(5 分)

  B. 二級(3分)

  C. 一級(0分)

6.質量管理水平(每滿足一項加3分,最高不超過5分)

  A. 獲得省級以上質量獎榮譽

  B. 建立質量管理體係,獲得ISO9001等質量管理體係認證證書

  C. 擁有自主品牌

  D. 參與製修訂標準

7.上年度淨利潤率(滿分10分)

  A. 10%以上(10分)

  B. 8%-10%(8分)

  C. 6%-8%(6分)

  D. 4%-6%(4分)

  E. 2%-4%(2分)

  F. 2%以下(0分)

8.上年度資產負債率(滿分5分)

  A. 50%以下(5分)

  B. 50%-60%(3分)

  C. 60%-70%(1分)

  D.70%以上(0分)

(三)特色化指標(滿分15分)

9.企業智能化、綠色化轉型情況(滿分5分)

A.獲得國家首台套、智能製造示範、綠色製造其中一項認定(5分)B.獲得省級首台套、智能製造示範、綠色製造其中一項認定(3分)C.不屬於以上情況(0分)10.企業數字化轉型情況(滿分5分)A.屬於國家級工業互聯網平台、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新模式新業態標杆企業(5分)B.屬於省級工業互聯網平台、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新模式新業態標杆企業(3分)C.不屬於以上情況(0分)11.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轉化情況(每滿足一項加3分,最高不超過5分)A.擁有市級以上高層次人才B.獲得市級以上科技創新立項C.擁有產學研合作項目或技術轉讓合同(項目達成金額在20萬元以上)(四)創新能力指標(滿分35分)

12.與企業主導產品相關的有效知識產權數量(滿分10分)

  A. Ⅰ類高價值知識產權1項以上(10分)

  B. 自主研發Ⅰ類知識產權1項以上(8分)

  C. Ⅰ類知識產權1項以上(6分)

  D. Ⅱ類知識產權1項以上(2分)

  E. 無(0分)

13.上年度研發費用投入(滿分10分)

  A. 研發費用總額500萬元以上或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在10%以上(10分)

  B. 研發費用總額400-500萬元或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在8%-10%(8分)

  C. 研發費用總額300-400萬元或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在6%-8%(6分)

  D. 研發費用總額200-300萬元或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在4%-6%(4分)

  E. 研發費用總額100-200萬元或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在3%-4%(2分)

  F. 不屬於以上情況(0分)

14.上年度研發人員占比(滿分5分)

  A. 20%以上(5分)

  B. 10%-20%(3分)

  C. 5%-10%(1分)

  D. 5%以下(0分)

  15.建立研發機構級別(滿分10分)

  A. 國家級(10分)

  B. 省級(8分)

  C. 市級(4分)

  D. 市級以下(2分)

  E. 未建立研發機構(0分)

 

附件3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需同時滿足專、精、特、新、鏈、品六個方麵指標。

一、專業化指標

堅持專業化發展道路,長期專注並深耕於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截至上年末,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以上,主營業務收入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不低於70%,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於5%。

二、精細化指標

重視並實施長期發展戰略,公司治理規範、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國內領先,注重數字化、綠色化發展,在研發設計、生產製造、供應鏈管理等環節,至少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係統支撐。取得相關管理體係認證,或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截至上年末,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

三、特色化指標

技術和產品有自身獨特優勢,主導產品在全國細分市場占有率達到10%以上,且享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擁有直接麵向市場並具有競爭優勢的自主品牌。

四、創新能力指標

滿足一般性條件或創新直通條件。

(一)一般性條件。需同時滿足以下三項:

1.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億元以上的企業,近2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於3%;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5000萬元—1億元的企業,近2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於6%;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5000萬元以下的企業,同時滿足近2年新增股權融資總額(合格機構投資者的實繳額)8000萬元以上,且研發費用總額3000萬元以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比重50%以上。

2.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工作站、博士後工作站等。

3.擁有2項以上與主導產品相關的Ⅰ類知識產權,且實際應用並已產生經濟效益。

(二)創新直通條件。滿足以下一項即可:

1.近三年獲得國家級科技獎勵,並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進入“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50強企業組名單。

五、產業鏈配套指標

位於產業鏈關鍵環節,圍繞重點產業鏈實現關鍵基礎技術和產品的產業化應用,發揮“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六、主導產品所屬領域指標

主導產品原則上屬於以下重點領域:從事細分產品市場屬於製造業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軟件、先進基礎工藝、關鍵基礎材料和產業技術基礎;或符合製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領域;或屬於網絡強國建設的信息基礎設施、關鍵核心技術、網絡安全、數據安全領域等產品。

 

附件4

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

(一)指標中如對期限無特殊說明,一般使用企業近1年的年度數據,具體定義為:指企業上一完整會計年度,以企業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期末數為準。對於存在子公司或母公司的企業,按財政部印發的《企業會計準則》有關規定執行。

(二)所稱擁有自主品牌是指主營業務產品或服務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產品或服務品牌已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正式注冊。

2.產品或服務已經實現收入。

(三)所稱“Ⅰ類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均不包含轉讓未滿1年的知識產權)。

(四)所稱“Ⅰ類高價值知識產權”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海外有同族專利權的發明專利或在海外取得收入的其他Ⅰ類知識產權,其中專利限G20成員、新加坡以及歐洲專利局經實質審查後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

2.維持年限超過10年的Ⅰ類知識產權。

3.實現較高質押融資金額的Ⅰ類知識產權。

4.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或中國專利獎的Ⅰ類知識產權。

(五)所稱“Ⅱ類知識產權”包括與主導產品相關的軟件著作權(不含商標)、授權後維持超過2年的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均不包含轉讓未滿1年的知識產權)。

(六)所稱“企業數字化轉型水平”是指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台完成數字化水平免費自測,具體自測網址、相關標準等事宜,另行明確。

(七)所稱“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汙染等事故”是指產品安全、生產安全、工程質量安全、環境保護、網絡安全等各級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解釋,部門規章以及地方法規等出具的判定意見。

(八)所稱“股權融資”是指公司股東稀釋部分公司股權給投資人,以增資擴股(出讓股權不超過30%)的方式引進新的股東,從而取得公司融資的方式。

(九)所稱“合格機構投資者”是指符合《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令第39號)或者《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相關規定,按照上述規定完成備案且規範運作的創業投資基金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十)所稱“主導產品”是指企業核心技術在產品中發揮重要作用,且產品收入之和占企業同期營業收入比重超過50%。

(十一)所稱“主導產品在全國細分市場占有率達10%以上,且享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可通過企業自證或其他方式佐證。

(十二)所稱“省級科技獎勵”包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學技術獎的一、二、三等獎;“國家級科技獎勵”包括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以及國防科技獎。

(十三)如無特殊說明,所稱“以上”、“以下”,包括本數;所稱的“超過”,不包括本數。在計算評價指標得分時,如指標值位於兩個評分區間邊界上,按高分計算得分。

(十四)本辦法部分指標計算公式

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企業上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2。

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總額-企業上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總額)/企業上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總額*100%。其他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計算方法以此類推。

(十五)所稱“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http://www.gsxt.gov.cn)查詢結果為準;所稱“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以信用中國(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結果為準。

(十六)所稱“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500強、50強企業組名單是指該大賽2021年以來正式發布的名單。

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和複核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線上與線下數據應保持一致。